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浙政办发〔 2009〕6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 我省加强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 创新渔业安全管理模式, 推进标准渔港和
渔船救助信息系统建设, 努力建立健全防范渔业安全事故的长效机制。 但由于渔业尤其是海
洋捕捞业是高危行业, 目前我省渔业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 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基础尚不稳
定,渔船事故时有发生, 严重影响了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渔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 2008〕113 号)精神,经省
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主体负责,横向到
边、纵向到底,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要求,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