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土地发包和承包
第三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四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五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于 2006 年 9 月 30 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
过,现予公布,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浙江 省人 民 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 年 9月 3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 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 林地,
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保障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