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脚手架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房屋工程、构筑物及附属工程脚手架。
二、本章定额脚手架不分搭设材料及搭设方法,均执行同一定额。
三、综合脚手架:
1.综合脚手架定额适用于房屋工程及地下室脚手架。不适用于房屋加层脚手架、构筑物
及附属工程脚手架,以上应套用单项脚手架相应定额。
2.本定额已综合内、外墙砌筑脚手架,外墙饰面脚手架,斜道和上料平台。高度在 3.6
以内的内墙及天棚装饰脚手架已包含在定额内。
3.地下室综合脚手架中已综合了基础超深脚手架。
4.本定额房屋层高以 6m 以内为准,层高超过 6m,另按每增加 1m以内定额计算;檐高
30m 以上的房屋,层高超过 6m 时,按檐高 30m 以内每增加 1m定额执行。
5.本定额未包括高度在 3.6以上的内墙和天棚饰面或吊顶安装脚手架、 基础深度超过 2m
(自设计室外地坪起)的混凝土运输脚手架、电梯安装井道脚手架、人行过道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