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国
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
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
知
浙价服, 2007? 126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建委(建设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监
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07?
670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建设厅
2007年 4月 2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
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07? 67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
局、建设厅(委) :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
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 ?建
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自
2007 年 5月 1日起执行。原国家物价局、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