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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饰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1、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水性涂料、溶剂性涂料和美术涂饰等涂饰工程。
2、材料要求:
2.1 涂料:聚酯底漆、聚酯面漆、酚醛清漆、调合漆、清油、醇酸磁漆、漆片、乙酸乙烯乳
胶漆以及建筑涂料等。
2.2 填充料:大白粉、滑石粉、石膏粉、立德粉、地板黄、铁红、铁黑、红土子、黑烟子、
栗色料、羧甲基纤维素、聚醋酸乙烯乳液等。
2.3 颜料:各色有机或无机颜料和色浆,应耐碱、耐光。
2.4 稀释剂:水、汽油、煤油、醇酸稀料、酒精、聚酯稀料或硝基稀料等。
2.5 催干剂:钴催干剂、固化剂等。
2.6 抛光剂:上光蜡、砂蜡等。
2.7 基本要求
,并应有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应测定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和游离甲苯的含量,其限量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
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
,应按其规定的最大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