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黑龙江省消防条
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建立消防组织机构。
三、落实培训制度, 新职工和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防火安
全培训、教育。
四、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可采取日常,专业、定期,不定期
等方式。对安全防火巡查、检查做好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落实
整改措施。
五、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 便于取用位置, 严禁挪用,圈占,
埋压。消防器材严禁挪做它用。对损坏、失效的消防设施,器材
及时维修,更换。
六、对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和上级部门检查, 指出的隐患的问
题,应认真研究按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做出
整改计划,彻底整改,未整改前必须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确保
安全。发生火灾、应积极组织群众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并报告
公安消防部门。
七、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日常防火巡查、检
查管理人员要重点对疏散设施进行检查, 要确保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