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档案
每日防火巡查记录簿
单位名称:
记录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鄂尔多斯市公安消防支队制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一、单位要规定出必须巡查的重点部位。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
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
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
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四、发现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令立即改正: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 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 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