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总平面图、施工方案和施工
技术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
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
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
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 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
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
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
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
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 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
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瓶和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