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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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安装
1. 安装准备及材料要求
(1) 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协助甲方进行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 ,未经设计审核或设计审核 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 .
⑵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办理消防施工进场许可证 .
⑶所选用的材料必须在消防部门经过登记并具有消防部门发放的准销证 .
2. 喷头安装
⑴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喷头安装时宜采用专用的弯头、三通。 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
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2) 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板手。喷头更换,其规格、型号应相同。
(3) 当喷头的公称直径小于 IOnln 时,应在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安装过滤器。
⑷安装在易受机械操作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防护罩。
(5) 喷头安装时,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或墙而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6) 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