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判定标准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一 .检查项目、技术要求和不合格情况按下表的规定。
检查项目 技术要求 不合格情况描述
功能检查
当被监视区域烟参数达到报警条
件时,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输
出火灾报警信号,红色报警确认
灯应点亮,并保持至被复位。
未输出火灾报警信号。
红色报警确认灯未点亮。
报警确认灯不能保持至被复位。
二 .检查方法
1.确认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正确连接并接通电源, 处于正常监
视状态。用加烟器向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施加烟气, 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显示
状态和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2.复位火灾报警控制器,观察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状态。
三 .检验器具
加烟器:能够向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施加试验烟或气溶胶。
注:试验烟可由蚊香、棉绳、香烟等材料阴燃产生。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一 .检查项目、技术要求和不合格情况按下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