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土石方工程管理办法
来源:深府 [1999]5 号 作者:深圳市人民政府 日期: 99-01-07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土石方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土石方工程管理办法》 已经市政府二届 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一月七日
第一条 为加强对土地开发和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土石方工程的管理, 制止和预防土
石方作业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 合理安排土石方, 促进土地开发和工程建设与水土
资源开发利用的协调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土石方工程包括: 场地平整、 推山造地、 填土造地和与之
相应的取砂、采石、 挖土以及余泥渣土、 建筑垃圾的排放等。 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土石方工程
均需按本办法纳入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水土流失, 是指因上述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