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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档案局
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建设工程
档案规范》的通知
深档规〔 201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确保国家馆藏档案资源的
质量,有效实现城建档案资源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档案
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城建档
案馆接收建设工程档案规范》 ,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档案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深圳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建设工程档案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 确保国家馆藏档案
资源的质量,有效实现城建档案资源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根据国
家档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以下简称市城建档
案馆)接收建设工程档案的活动。
第三条 市城建档案馆是收集、 保管、向社会提供城建档案利用服
务的市级国家专门档案馆,是永久保管城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