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局
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
施工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建设
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
标准》的通知
( 1998 年 9月 11日)
深建施〔 1998〕41 号
各区建设局、各施工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维护城镇市区的市容环境卫生,树立建筑行业的文
明形象,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
工检查评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 维护市容整洁和城市安全, 使文明施工
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建设部和省建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市政道路、管线敷设等
各项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