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基 坑 工 程 监 理 细 则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设计桩号为 RK2+380~RK5+900,管沟全长。综合管沟内收纳的市政管线有:
110kV及 220kV高压电缆、 10kV中压电缆、通信电缆、给水管道、中水管以及直饮水管,
其中中水管和直饮水管为预留管位。管沟采用矩形箱涵的结构形式,分为双仓,其中给
水管、通信电缆、中水管及直饮水管位设为一仓(综合仓,净空尺寸×),高压电力电
缆、中压电力电缆设为一仓(电力仓,净空尺寸×)。
二.基坑工程监理工作程序 (见图
三 基坑工程施工方案审查
基坑工程施工方案的报审
1. 基坑工程承包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 的基坑 (槽)并采
用支护结构的工程 ;或基坑 (槽)深度虽未超过 5 m 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
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深度超过 5m(含 5m)或地下室三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