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工程质量控制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质量控制目
标并分解,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实施质量控制工作。
2、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控制制度,制定明确
的质量控制流程。 同时,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
落实。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
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 当需要
专题论证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4、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应及时记录,并签发监理通知单, 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整改完毕后,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
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5、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现场质量验收的结果作为工程款支付
的条件。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总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该部分工程
量的支付证书。
第二节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及分解
一、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