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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估细则
一、基础管理考评表( 550分)
序号
考评项目
及分值
考评内容 满分 考评标准 自评分 考评分 备注
(一)
安全 生产
机构 和人
员(80分)
从业人员在 5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
在 50 人以上不足 300 人的,应当配备不
少于一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
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少于二名的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
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
安全合格证书。
80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的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应有企业的设立和任命文件,未按规定设
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的,本项不得分;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配备不足的,扣 20分;每发现一例无证的
扣 20 分;管理人员没有固定办公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