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建筑节能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改
善建筑功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建筑质量,促进
我县建筑业技术进步和新型墙材的发展与推广作用,我局严
格依据《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
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禁实”工作情况
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使在
建工程在“禁实”工作上 100%做到了基础以下采用实心砖,
主体工程采用承重多孔砖。由于县域内没有一家多孔砖厂
家,多孔砖来源于临近县市,成本较高,加之国家拉动内需
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大,临近县市的砖源仅够自用,砖源短
缺。我县厂矿企业的尾矿渣源丰富,而国家在次方面未有优
惠政策,企业不愿投资建厂, “禁实”工作还需进一步巩固。
建议上级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及资金补助,引导建材企业
向环保型发展。
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工作
要求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