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市财政局: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5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
通知》(川财预, 2015? 17 号)、《关于对“ 4.20”芦山地震
灾后重建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的通知》(雅财投, 2015? 88 号)
的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县按照“政府性资金量较大、代表性强、
社会关注度高”的原则,从总规项目中选择芦山县人民医院和
芦山县芦阳小学作为本次灾后重建项目考核对象,现将市县财
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根据“政府性资金量较大、代表性强、社会关注度高”
的原则,从总规项目中安排的民生保障板块中,筛选出两个项
目作为本次灾后重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对象。按照雅安市财政
局的工作部署,我局向各评价项目所属责任单位下发《芦山县
财政局关于对“ 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的
通知》(芦财预,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