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专业定期工作制度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热工专业定期工作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1.2 本标准适用于热工专业所有关于定期工作的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
《火力发电厂节能评价标准 (修订 )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国电承德热电公司热工检修规程》
3 名词和术语
本标准无专用术语。
4 职责
4.1 专业主任负责督促和检查本专业所有定期工作的执行情况,对不认真、未按时执行本规定的责任人给予批评和考核。
4.2 专工负责制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