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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热电厂对外转供热管理,强化各部门监管职
能,进一步节约能源,堵塞漏洞,提高效益,维护热电厂整体利
益,结合热电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对外转供服务业务,是指热电厂向社会单
位和个人有偿供热所发生的服务业务。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热电厂对外转供热业务管理。
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 2014 年 9月 11 日 实施日期:2014 年 9月 11 日
热电厂外转供热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热电厂规章制度
制度编号: RDC-JY-04-2014 发布版本: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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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为加强对外转供组织管理,热电厂成立外转供管理工
作小组,负责外转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审批事宜。
组 长:厂 长 书 记
副组长:副厂长 副 总
第五条 管理程序
热电厂对外转供热实行“统一管理、部门审查、厂级联审、分
级报批、实时监管”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