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出入厂管理制度
一、材料、配件出(入)门证办理程序
1 、院外单位领料出厂时,到供应科办理出(入)门证,如实填写材料 配件 出(入)门
证的各项内容后加盖领料单位经办人章、供应科经办人和负责人章并签字,同时供应科做好
登记。
2 、材料、配件出厂时将上述盖章签字完整的材料,配件出(入)门证的第一联(出厂门
卫联)交出厂门卫,进入院外单位时,将(入厂门卫联)交入厂门卫。
3 、材料、配件入接受单位后,需在材料、配件、出(入)门证第三联(验收联)加盖接
受单位负责人章并签字,由接受单位经办人于 24小时内返回供应科,以备核查。
4 、公司院外单位间办理材料、配件调拨时,仍按上述出(入)厂要求办理,供应科现场
监督执行。
5 、集团公司内部调拨物资,以物资经销中心、租赁分公司调拨单作为出门证。
二、互转件出(入)门证办理程序
(一)有工作号互转件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