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
意识,防止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 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 13
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压力管
道、电梯、起重机械、以及铲车、叉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等限于厂企区内使用的机
动车辆。
2、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电工、焊接工、切割
工、电梯司机和行、吊车司机及司索员、指挥员厂企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驾驶员、锅炉
司炉工、锅炉水处理工、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等,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3、本办法适用于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