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0 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 2010 年 4 月 26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 2010
年 7 月 1日起施行。 1999 年 7 月 12 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的《 特种
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同时废止。
局长 骆琳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编辑本段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
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 《行
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
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