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受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以下简称“特设局”)
的委托,我协会承担自治区各发电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为了规
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复审的程序,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复审的
管理,特制定了如下考核实施细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实施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 1 月 24日国务院第 549号令)第
三十八条
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 2003年 6月 2日国家质检总
局发布 国质检锅 [2003]172 号)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2011年 5月 3日国家质检总局第
140号令)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 (质检总局 2011年第 95号公告)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TSG Z6001-2013)
6、《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