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搞好现场文明施工,保证安全生产,为工程施工创造和
谐有序的施工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经理部。
安全技术措施
一、 按规定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二、 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三、 吊车、铲车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
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四、 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全部接
地接零。
五、 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开关装置。
六、 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七、 各种缆绳及其设备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八、 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予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
措施。
九、 严禁穿高跟、拖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
鞋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十、 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