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
实施细则
为了切实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
按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企业管理制度及公司“三个
体系”要求,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从严过程控制,规范作业行
为,杜绝管理性、装置性、作业性违章现象,最大限度地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
发生,确保铸造过程精品,争创一流,安全事故零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考
核实施细则,从颁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一、工程质量管理与考核规定:
各施工班组未严格按“施工图”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作业指导书” 、
“施工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未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者,
除批评教育,立即整改外,应视其情节轻重处以 200-1000元罚款,并赔偿 50%
原材料损失。
〈一〉、石工班:
1、 桩、地梁等平面位置严重偏移轴线者;
2、 桩、地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