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为规范交通工程现场质量监督检查行为,确保工程质
量,特制订本制度。
1、交通工程施工质量以巡检为主,巡检和抽检相结合。
2、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受监工程的特点、设
计图纸,参考施工组织设计制订出监督计划(或工作方案) ,
确定负责该项目工程质量监督负责人、 监督工程师、 监督员,
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 监督方式, 经站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到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领取工程质
量监督计划(或工作方案)并发送给建设参与各方。
3、在工程施工质量监督过程中,主要监督内容如下:
( 1)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检
查施工现场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抽查勘
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
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 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
( 2)抽查交通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按照质量监督计
划,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