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参考资料 )
一、演练目的
(一)检验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可操作性、符合性
和实效性。
(二)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的应急能
力,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把损失减少到最低。
(三)为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供实际资料。
二、演练依据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四项: 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
期组织消防演练;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第六十条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
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 5.9 培训与演练。
北京市政府 2006年颁布的 176、177、178、179、180五个政府
令有关规定,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