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 47-2006
2006-12-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 420 号
现批准《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 47-2006,自 2006 年 8 月 1 日
起实施。其中第 7.1.1、7.1.3、 7.1.4、7.2.2、7.2.3、7.2.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 CJJ 47-91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6 年 3月 26日
1 总则
1.0.1 为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以下简称“转运站” )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制定本规
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转运站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转运站的规划、设计和施工、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