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指南
发布日期: 2012-03-02
事项内容 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条 件 祥见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
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