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建筑业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应当
符合下列资质标准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配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
修、维修服务通讯工具、专用车辆。
(二)有公开的安装、报修、维修、抢修等工作流程及
服务电话,且有 24小时值班人员。
(三)有必备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
仪器:
1.与安装管道相匹配的钻孔设备、机械绞丝设备;
2.常用的工具和维修用的零配件;
3.能直接检测燃气压力、流量,水压、水量、温度等主
要检修、调试指标的专用仪器;
4.燃气检漏仪及泄漏浓度报警器;
5.其他必备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仪
器。
(四)配备 4名以上具有工程、经济、会计等初级以上
(含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燃气或相关专业的人
员不少于 1名并具有助理工程师(含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
业技术职称。
(五)有 4 名以上持有燃气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的安装、维修作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