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输变电工程竣工文件归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适用范围
㈠ 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坚强电网的战略目标,加强输
变电工程建设竣工资料归档管理, 规范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的归档范
围及要求,明确各方责任; 统一工程竣工文件的验收标准, 确保输变
电工程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
程中形成的资料完整、 准确、系统,依据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竣
工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
规范》(DA/T28-2002)等规定、规范,结合省公司工程建设实际,
制定本办法。
㈡ 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全资及控股的 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
程(含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竣工文件归档管理,省公司系统参
股及 110千伏以下输变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 省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应不断提高工程竣工文件移交
水平,努力实现归档资料齐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