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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苏省小型水库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小型水库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
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 、
水利部《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
法》,结合小型水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册小型水库。
第三条 小型水库管理考核对象是小型水库管理单位或小型
水库管理责任承担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 )。重点考核小型水
库的工程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
理。
第四条 小型水库管理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
制。省水利厅负责全省小型水库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与结果的
抽查审核,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小型水库管理考核工作
的验收和公示,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小型水库管理工作
的初步考核和申报。
第五条 小型水库管理考核分管理单位自检、县级水行政主
管部门初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