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2008 年 08月 14日 15 时 45 分 176
主题分类 : 土地房产
“房屋租赁”
石家庄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 161号
《石家庄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经二○○八年七月十日市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七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二○○八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市长 冀纯堂
二○○八年七月十九日
石家庄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 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 镇及独立工矿区范围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
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房屋租赁, 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将拥有所有
权或经营管理权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提供给他人使用,由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