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拓前预测(评估)
若为有突出危险煤层则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反之,采取局部综合防突
措施。
2 准确控制煤层层位,掌握煤层赋存位置、形态。 《规定》六十一条:在揭
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 10m之前(地质构造复杂、 岩石破碎
区域为 20m),应当至少打 2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 (底)板不小于 0.5m
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记录岩芯资料。测瓦斯压力(做到心中有数)。
3 采取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 《规定》第四十
九条第(四)款: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当在揭
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 7m以前实施(构造破坏带应适当加大距
离)。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是:揭煤巷道轮廓线外 12m(沿层面距离,急
倾斜煤层底部或下帮为 6m),同时还应当保持控制范围外沿到巷道轮廓线
最小距离不小于 5m,且当钻孔不能一次穿透煤层全厚时, 应当保持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