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村护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村护林防火的能力,确保我村防火安
全,根据《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村实际,特
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制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
最短时间内, 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 在科学、
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指导下,实现最快的扑灭森林火灾
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镇政府全权指挥
扑救,各村、乡直各单位和有林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指
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需请求县和友邻单位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村中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
级上报。
1、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乡政府或县森林防
火指挥部报告,不得延误。
2、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