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
第 7.0.1 条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浆立方体的抗压强度。
第 7.0.2 条 抗压强度试验所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试模为 70.7mm× 70.7mm× 70.7mm 立方体由铸铁或钢制成,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并
拆装方便。试模的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应为每 100mm 不超过 0.05mm。组装后各
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 0.50;
二、捣棒:直径 10mm,长 350mm 的钢棒,端部应磨圆;
三、压力试验机:采用精度(示值的相对误差)不大于± 2%的试验机,其量程应能使
试件的预期破坏荷载值不小于全量程的 20%,也不大于全量程的 80%;
四、垫板:试验机上、下压板及试件之间可垫以钢垫板,垫板的尺寸应大于试件的承压
面,其不平度应为每 100mm 不超过 0.02mm。
第 7.0.3 条 立方体抗压强度试件的制作及养护应按下列步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