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劳务合同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 (以下简称乙方 )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组织熟练的砖工及管理人员,
自带砌砖所用小型工具进入开县长沙镇马鞍美丽乡村接待中心, 1号
楼,2号楼进行砌体单项施工。依据《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建筑面积:框架约 8400平方米 .砖混约 2400平方米 .(竣工后按
实际面积计算)
4, 结构特点:接待中心为框架结构。砌体为 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
一号楼为框架结构,砌体为 200厚空心页岩砖。二号楼为砖混结
构,砌体为 240烧结页岩砖。
二: 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2: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三:乙方承包范围,方式,和工作内容
1:承包范围:根据设计图及设计变更等图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