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合同
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将浩铭锦园二期 E、F 栋楼工程中砖砌体、二次模板安拆、二
次混凝土浇筑、室内抹灰、屋面(含女儿墙抹灰,除防水) 、楼梯踏步及平台地面和楼地面
工程的劳务承包给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商定特
依法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地点:重庆南岸区长生桥镇五中对面浩铭锦园
第二条、 乙方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的全部砖砌体、二次模板安拆、二次混凝土浇筑、室内抹灰、
屋面泥工部分(含女儿墙抹灰)、楼梯跑步及平台地面、 楼地面工程的劳务工作承包给乙方。
2、承包方式:以工程劳务(不含材料、辅料及机械,自带除塔机、施工电梯、搅拌机、水
泵、打夯机外的所有机具)承包方式包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