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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颁行后
反馈意见及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砌体结构委员会
2004 年 11月换届大会和 2005 年 12月全国砌体结构基本理论与工程应用学术会议期间组织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 主要编制组成员及砌体结构委员会有关专家先后两次就 《砌
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01 颁行以来的反馈意见进行了充分地讨论。这些反馈意见包
括因“强制性条文” 要求在规范用语等引起的相应条文的局部变动, 某些条文界定不够明确,
某些条文内容尚待完善,以及条文中用语和文字表述错漏等。同时就《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 中理论体系建设和进一步完善,未来规范修订的内容和原则,特别是针对近年来
新型墙材结构的应用进行了讨论和布署。 下面仅就反馈意见中涉及到条文界定不够明确或不
够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