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冶金大厦砌筑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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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筑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一、主要技术措施:
1.砌筑使用的脚手架, 未经交接验收不得使用。 验收使用后不准随便
拆改或移动。
2.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
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 1m以上,砌筑2m以上深基础时,应设有梯或
坡道,不得攀跳槽、沟、坑上下,不得站在墙上操作。送料、砂浆要
设有溜槽,严禁向下猛倒和抛掷物料工具等。
3.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 1.2m以上时,搭设脚手架。
4.在架子上用刨锛斩砖,操作人员必须面向里,把砖头斩在架子上。
挂线用的坠物必须绑扎牢固。
5. 脚手架上堆放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 (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
过3kN,集中荷载不超过 1.5kN)。堆砖高度不得超过 3层侧砖.陶粒砌
体不得超过两侧卧高度,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超过 2人。
6.在楼层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