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砌筑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前,砖、砌块应提前两天浇水湿润,不要现浇现用,严禁干砖上墙。
(2)砌体用砂浆应随拌随用,砂浆要在拌和后 3 小时内用完。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 30℃时,砂浆应
在两小时内使用完毕。硬化后的砂浆不得再加水搅拌使用,更不得使用过夜砂浆。 (3)通常,水泥
砂浆掺各类塑化剂会产生降低砌体抗压强度的不利影响,如 水泥细度 细、和易性好,建议不用掺各类塑化
剂;如要使用,应通过实验确定配比。 (4)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 750m m 。施
工期间温度超过 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 500mm 。 (5)控制每天砌筑高度不超过 1.8m 。如连
续雨天,应严格控制砂浆稠度,每日砌筑高度不得超过 1.2m 。每天收工或雨天停工前,墙顶面应摆一皮
干砖或用草帘等材料覆盖,防止雨水冲刷砂浆。 (6)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水泥砂
浆和水泥 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