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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工
艺
砖混结构(构造柱、圈梁、板缝等)混凝土浇筑
工程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
本章适用于砖混结构,外砖内模,外板内模的构造柱、圈
梁、板缝等混凝土浇筑工艺。
第一节 材料要求
11.1.1 水泥:用 32.5~42.5级矿渣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11.1.2 砂:用粗砂或中砂,当混凝土为 C30以下时,含泥量不大于 3%。
11.1.3 石子:构造柱、圈梁用粒径为 0.5~3.20mm卵石或碎石; 板缝用
粒径0.55~1.20mm细石,当混凝土为 C30以下时,含泥量不大于
2%。
11.1.4 水:用不含杂质的洁净水。
11.1.5 外加剂:根据要求选用早强剂、减水剂等,掺入量由试验室确
定。
第二节 主要机具
11.2.1 混凝土搅拌机、磅秤(或自动计量设备)、双轮手推车、小翻
斗车、尖锹、平锹、混凝土吊斗、插入式振捣器、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