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关溪冠辉食品厂段河道改造工程 监理细则
水泥混凝土路面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材料、机械及现场控制
一、材料控制
凡进场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材料的规范标准和要求,必须和配合比报告中
所用的材料相一致。监理人员应督促承包商自检,必要时旁站其自检过程,并
按不小于规定频率送监理试验室抽检。凡未自检或自检、抽检不合格的材料,
一律不得使用。
进场材料及其试验内容如下: (按本细则第一章 2、3、4、7)
1、水泥: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化验单及出厂日期、应选用大型旋窑厂出产的
优质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本工程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或道路硅酸盐,
标号不得低于 425﹟,试验内容为胶砂强度、细度、稠度、凝结时间,安定性。
2、粗集料(碎石):应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石质均匀、强度高、符合
规定级配,最大粒径不超过 40mm,试验内容为:筛分、含泥量、压碎值指标、针片
状、视比得、容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