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购销合同书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中铁十局莞惠 GZH—9标项目经理部
由于莞惠城际轨道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需购买碎石,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形
成购销合同如下: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金额
产 品 名
称
规格型号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碎石 吨
金 额 合
计(人民
币)
备注 本合同单价为供方供应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落地价。 (均包
括料费、装卸费、运费(含通行费) 、矿产资源费和各种管
理费,发票等)。数量以实际用量为准。
二、验收方式及换算依据:
需方对供方进入料场的各种规格碎石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经确认
属合格产品,过磅计量。
三、结算方式:
1、需方人员开具的正式过磅单并由过磅材料员签字为准,每月 25
日结算一次,供方同时提供合格税务发票,需方按结算料款得 70%
拨付资金。如因需方业主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