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无
(一)组织领导
根据综合治理工作需要, 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梅育太同志任组长,
潘学军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职责分工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综
合治理工作实施情况。
2、办公室抓具体工作,不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及时
处理。
3、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单位经费统筹考虑,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实支
实报。
(三)工作及行为准则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有关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法制观念,
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带头遵纪守法,学雷锋树新风,见义勇为,敢于同不法
行为作斗争。
2、讲团结,讲风格,讲奉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无政府主义和
自由主义思想,不得闹无原则的意见分歧,不得随意对他人评头论足,少讲闲话,
多做实事,工作上互相配合支持,同志间以诚相待,努力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