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
一、投标答辩
1.投标答辩,由____公司《____厂租赁经营》评标委员会组织,公开进行,允许
旁听。
2.《____厂租赁经营》评标委员会邀请__市公正机关和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投标答
辩会议。
3.投标答辩人,由《____厂租赁经营》评标委员会经过初步筛选后产生。没有取得投
标答辩权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投标答辩会议旁听。
4.投标答辩的顺序,由投标答辩人抽签决定。答辩开始后,尚未轮到答辩的投标人,不准
参加答辩会(包括合伙人) 。答辩完毕的投标人,可以列席旁听其他人的答辩。
5.投标答辩人在答辩前, 认为个别评委对自己的评判可能产生不公正的结果, 有权向评标
委员会主任提出请求该评委回避, 评标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时, 告知被请求人, 在对该投
标答辩人的《投标方案》评议和评分时回避。
6.从投标答辩会议开始, 到投标答辩会议结束, 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准和任何投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