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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建质〔2018〕 71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站、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各相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7号,以下简称 《规定》,见
附件 1)从2018年 6月 1日起实施,为做好相关实施工作,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 《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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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 《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好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于 2018年 5月
17日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办质〔2018〕31号,
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2),是对《规定》的具体补充,应结合
《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