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施工单位名称
郯城县师郯路沭河大桥
新建工程
施工内容 箱梁预制
交底单位
郯城县师郯路沭河大桥
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接受交底单位
交底内容:
一、作业人员行为基本规定
(1)所有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
(2)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正确地佩戴好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否则不得进入施工
现场。
(3)所有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衣着整齐,禁止赤膊、赤脚、穿拖鞋等情况
出现。
(4)在2米(含 2米)以上的高度位置作业时,若作业点四周无可靠的安全防护栏杆等
设施,必须正确地配戴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拴挂在牢靠的结构部位以后方可开始高空作业。
(5)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从地处向高处投掷物料。
(6)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必须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雨、
雪后和冬季,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在夏季做好防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