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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铝合金模板系统建筑工程应用技术要求
(试行)
一、 组合铝合金模板系统的基本要求
(一)建筑工程施工采用组合铝合金模板系统时, 产品应符合国
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有关要求。在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未颁布实
施前,企业可以自行制定企业标准并执行, 但企业标准必须经当地质
量技术部门审查备案。
(二)组合铝合金模板型材规格尺寸和材料选用应满足以下要
求:
1、组合铝合金模板加工用型材的规格统一为边框高度为 65mm,
面板厚度≥4mm; 型材的截面形状以满足力学性能要求、 便于拆卸
安装、经济实用为设计准则,鼓励创新,不做约束性规定。
2、组合铝合金模板加工用型材的材质采用 6061-T6铝合金型材,
型材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应符合 GB/T 3190、GB/T 6892 的规定;特
殊造型、标准层发生变异位置可以采用铝单板 ,材质为 3003。
3、组合铝合金模板系统的钢支撑、插销、锲